November 10, 2012

  • 賣旗

    今時今日賣旗實在太濫。昔日的慈善團體,義無反顧為巿民社會做點事情,補足政府的不足。倘若有經濟能力,自己略盡綿力,本著「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雖然杯水車薪,但都可以對這種無私的精神表示一份敬意。

    今天的慈善團體總與「非牟利」三個字掛鉤,甚至只講「非牟利」就有臉向你伸手募捐!究竟有多高尚情操?當然依然有些真如以往有心有堅持的,但今天很多非牟利團體莫過於自持為民請命喊幾句口號,或者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指指點點,更甚是只淪為服務少數人的利益團體,跟以前那種以補政府不足而服務市民和社會的理念截然不同。賣旗變成一種指標,甚至於一副「我這樣為人、你不是不捐錢」的嘴臉。買旗的又把這項活動看成例行公事,每個週末投幾個硬幣,買來點安慰。

    我不敢左右時代巨輪的前進,不過需要時間適應這樣的演變,我有每月定額捐款某些慈善組織,但請見諒不是拿著旗袋伸手過來我便會掏腰包。老實說,這是社會責任和良心。

Post a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