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已經忘記當老師不是教書,而是教人!所以每個老師都教訓輔三合一,也就是為學生在德智體群美乃至靈各方面得到發展而努力。我一直覺得訓導不是懲罰,而是對行為偏差的輔導,懲罰只是其中一個過程。去年有幸參與生命教育科的籌劃,跟同事共同研發教學目標、材料和活動,看到學生認同我們的努力,感覺非常好。為學生籌謀和提供價值教育是作為老師不可或缺的工作,很自然對官校必須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應變,就是跟同事主動整合現有校內所有的價值教育活動和課程。最近社會上有很多聲音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我是其中一個。學校收到很多關於學校開展此科的查詢,我也是回應查詢的智囊之一。這樣是不是很矛盾呢?
德育、公民和國民教育的問題是甚麼呢?從小到大,老師跟我說做人要怎樣怎樣,就是德育、公民和國民教育。但我們的教育一向都只是講一個人要怎樣做好本分、待人接物和不斷反思,因為社會相信一個這樣的人是會自動探究個人與社會、個人與國家以致個人與世界的關係,是下而上的自我完善過程。現在香港社會鬧哄哄講的國民教育, 是怎樣以國家去定義一個人的價值,是上而下的規範過程,跟香港一向以來的價值觀和哲學有著180度的不同!有些人就不分青紅皂白,抹殺所有的價值教育。
反對國民教育,不是反對對學生提供價值教育,而是反對否認人與生俱來的自我認知和醒覺權利。當老師的,一定要保護每一個學生免受從上而下被定義,但也要堅持對每一個學生都提供有反思的全人發展機會,中間的詭辯歪理一定要分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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